文化产业是近十年来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热点,这与中国日渐崛起的文化产业实践密切相关。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文化产业学科建制化仍步履维艰,呼之不出。笔者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理论建设不足。理论建设是文化产业学科建制化的第一步,但是由于国内文化产业研究长期以对策研究为主,再加上惯性地对西方文化产业理论场外征用,使得中国文化产业理论建设工作严重滞后,严重束缚了文化产业学科建制化的可能,从而影响了中国文化产业研究的生命力。
文化产业研究缺乏理论建设
因为文化产业研究并非由之前某一个传统学科生发而来,而是由不同学科的学者针对不同的现象进行的问题导向研究。因此,国内文化产业研究长期以对策研究为主,即关注文化产业某个个案、具体某个文化企业或对某地某市的文化业态进行研究。这类研究有助于及时发现、解决实际问题并指导下一步实践,对于文化产业实践也有着积极的建设性意义。
但对策研究不能构成文化产业研究的全部。尤其当文化产业走向学科建制化时,对策研究显然不足以支撑一个学科的知识框架。这就要求文化产业研究重视理论建设。目前中国文化产业体系庞大、门类健全、业态完善,已经成为全球文化产业链上重要一环。如何从新时代中国文化产业的伟大实践中归纳出相关理论、探索文化产业“中国化”的演变规律,既是摆在每一个文化产业研究者面前的历史使命,也是文化产业学科建制化的重要基础。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1月,基于中国知网主题为“文化产业”的3980篇中文学术论文的研究后发现,当中有3649篇为对策性建议、案例剖析、政策解读或调研报告等应用性研究,占总量的91.68%;关于文化产业学科基础研究的论文仅有51篇,占总量的1.28%,其余为访谈录、译文等其他文章。国内文化产业学界对理论探索缺乏重视可见一斑。
除忽视理论探索之外,国内文化产业学界在论述相关问题时,以依赖西方文化产业理论为主。这类理论对目前中国文化产业的阐释效能相当微弱,像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产业理论,在西方早已过时,更遑论在当今中国有何种阐释效能,显然这已经属于理论的场外征用并形成强制阐释,容易导致文化产业与文化消费、文化市场、文化经济等不同概念纠缠不清、互相混淆。
在西方文化产业理论的强制阐释下,目前国内学界对于中国文化产业的起源这一基本问题也有多种说法。如济南大学教授张廷兴认为,中国文化产业史应当包括“古代文化产业”,南京艺术学院教授李向民则认为中国文化产业起源于夏商周时期,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晓明研究员则认为中国文化产业出现在21世纪左右。之所以对一个基本问题产生明显的观点分歧,就是因为他们并未认识到文化产业在中国土地上发生的特殊性,而是以法兰克福学派“文化产业”概念及其理论强制阐释中国问题,从而导致概念偷换、定义模糊等研究局限,以至于缺乏最基本的学术共识。
当然,也有一些学者敏锐地认识到西方文化产业理论阐释效能的有限性。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胡惠林在论述文化产业的本质时,就认为昔日法兰克福学派提出的“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及其相关理论,与如今学界所研究的文化产业越来越远。广州大学教授陶东风也认为,在引用西方文化批判理论的时候,就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它在理解与分析中国问题时的适用性是有限的。否则,机械地将西方批判理论套用到中国社会文化研究中,必将遮蔽或模糊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造成认识的盲点与评价的误区。
来源:社科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