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由深圳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组织的文化金融大讲堂(线上公益课堂)如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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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文化金融大讲堂由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助理教授宗祖盼主讲,来自全国文化领域的六十多家企业代表参与。宗博士围绕“文化需要科技吗?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思考”进行主题分享,向企业代表讲述文化与科技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的不同特征,在科技不断赋能文化生产的时代潮流下的具体表现等话题。
并对文化与科技结合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供广大文化企业参考。
01、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文化与科技的互动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有哪些主要的特征?
文化与科技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历史性地看,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三种关系的演进。
第一种关系是“同一性”的关系,即文化与技术一体。比如原始艺术与简单技术是糅合在未分化的渔猎生活和巫术礼仪的混沌统一体中,具体表现为“工具”这一实用载体的使用以及围绕“工具”的精神活动,既具有功用性,又凝结着原始民族的审美、情感、思想和信仰。由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没有完全分离开来,原始文化艺术生产与原始社会劳动是一体的艺术品的材料是物质生产的剩余,艺术品的加工技术是物质生产技艺的延伸。这种“交融共生”的状态揭示了文化与技术的同一性关系。
第二种关系是“弱依赖”的关系,即文化起支配作用。人类技术发展在漫长的古代社会进步较为缓慢,由于受到文化的支配,技术增长的周期较长,文化生产与技术进步表现为一种弱依赖的关系。换言之,文化生产对技术进步的依赖较弱,二者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比如中国古代社会尊崇“伦理至上”,认为文是“载道”之物,而技是“通道”之物,因此视“载道”为大任,而看“通道”为小技。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典型地表现为一种“器物”形态,具有强烈的伦理意识和严格的等级观念,不像原始“工具”那样属于所有成员,不存在对哪些成员亲疏利害的区别。
第三种关系是“强依赖”的关系,即技术起支配作用。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技术对文化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在科学和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技术创新的加速度发展增强了对文化领域的黏性,文化与技术融合逐渐成为独立的社会生产部门,文化生产因技术发达和实现商品化而变成大规模的文化产业。
02、文化与科技融合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这在当下具体有哪些表现?
为了更好地认识文化与科技融合对文化产业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产业和产品两个层面来看。
首先从产业层面来看,一种是新兴产业推动下的业态新创模式。在新技术、新产业的推动下,文化与科技在新兴业态中得以融合发展形成的一种创新模式。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以新的经营方式、经营技术、经营手段来运作传统或新创的文化内容,由此创造出新形式、新风格或新产品组合的新式文化产业形态。另一种是产业融合实践下的跨界聚合模式。高新技术迅速发展,使传统工业时代产业边界固定、行业分立明显的局面被打破,“产业融合”正日益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另一种新现象和新趋势。与“业态新创”模式不同的是,“跨界聚合”旨在打破不同产业之间的界线,并科学地整合各类资源,而无意裂变为一个新的产业形态。如果说,“业态新创”模式对产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转型”上,那么“跨界聚合”模式则促进了产业的“升级”。
其次从产品层面来看,一种是科技创新牵引下的内容活化模式。在“内容活化”模式中,科技的运用同样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但与“业态新创”模式不同在于,科技的创新运用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文化的内容,或者并未形成一种完全原创的文化产品。换言之,在文化内容在活化的过程中,科技创新速度远大于文化创新速度,内容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另一种是文化创意驱动下的技术嫁接模式,如同生产实践过程中植物嫁接对改良品种和提高经济价值的作用一样,文化与科技的完美“嫁接”对提升科技内涵和产品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技术赋予了产品的身躯,那么文化创意则是该模式的灵魂。
03、科技给文化产业带来了很可观的效益,但文化多大程度上需要科技?
在科技不断赋能文化生产的时代潮流下,如何顺应历史趋势,加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是许多文化科技企业需要面临的重要课题。毫无疑问的是,科技为人类创造了丰富的文化产品,可以助力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而且带来了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的民主化,这些都是科技带来的好处,我们不能否认,也无法拒绝。但是人类从未停止过对于科技的反思。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它对文化领域的影响也是如此。比如科技创造了海量的文化资讯和文化内容,但又有多少是人们真正需要的呢?为了吸引眼球和流量,为了赚钱,许多文化科技企业创造了大量感官化、碎片化、娱乐化、虚拟化的消费,这时我们就要警惕。因此,科技如何向善是一个永恒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