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诞生的第一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于本月28日正式生效。条约平衡了创作者、制片人、表演者等各环节的利益关系,为“视听录制品”中的表演者提供五种专有经济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向公众提供权、广播和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后,将对30个成员国产生效力,有望改善网络视频创作者的生存环境,提升内容价值,激发行业活力。 2012年6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并成功缔结了《北京条约》 网络视听领域盗版层出不穷 “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正在成为全球视听产业的热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表示,2017年,中国电影票房达到560亿元人民币,游戏产业规模超过了2000亿元人民币,而网上直播更是创造了一个新的产业。 在庞大的视听产业场景中,网络视频异军突起,成为年轻人的消费时尚,也占据了文化创意产业重要的增长点。QuestMobile数据显示,近一年中,短视频成为带动移动互联网用户“月总使用时长”增量的重要引擎,36.6%的数据增长由短视频贡献而来。 与此同时,在野蛮生长阶段,很多网络视频创作者的内容生产模式,一直踩在非法传播版权内容的“红线”上,素材拼贴、片段融合、音轨替换等盗版违规现象层出不穷,时刻面临巨额索赔的尴尬境地。 #你拍的视频可能侵权了#一度登上了新浪微博热搜榜 2019年7月,短视频品牌Papi酱公司旗下自媒体账号“Bigger研究所”,因其短视频使用了未经授权的配乐而被版权方起诉,成为国内首个短视频MCN机构商用音乐侵权案。此案引发业内高度关注,#你拍的视频可能侵权了#也一度登上了新浪微博热搜榜。 高昂的版权授权费困住创作者 网络视听领域版权问题由来已久。自2016年,随着抖音、快手等平台的崛起,海量短视频泥沙俱下,填满了各大互联网平台。早期野蛮生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几年后陆续显现。 事实上,短视频内容领域的版权乱象,与产品特有的生产模式密切相关。在短视频领域,往往以UGC生产模式为主,很多短视频内容都对某一个长视频进行二次剪辑而来的,尤其是影视类、科普类,其中,在很多时候会用到影视作品的画面、背景音乐,以及一些有版权的图片。 数据显示,2018年短视频平台全网用户渗透率超过50% 很多短视频创作者对于包括传统影视作品等长视频二次剪辑、上传等的行为本身,已经侵犯了原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翻译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北京条约》捍卫创作者权益 从内容制作的源头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版权保护态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独立创作且能完整表达思想感情的短视频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介绍,短视频涉嫌侵权的案件大致包括三类:其一是将别人的短视频未经许可进行传播;其二是在制作短视频的过程中,自己利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比如说利用他人音乐作品演唱等;其三是利用他人视频的一些元素重新组合产生新的作品,以此作为自己的短视频进行传播。 以上三种侵权行为涉嫌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的表演权以及著作权人的改编权。即将在4月28日正式生效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对包括中国在内的30个成员国产生效力,有望进一步改善视频创作者的生存环境。 这一备受世人瞩目的国际条约得以生效,将从根本上改善视听表演者的收入条件,对于占据互联网一半以上的流量网络视频创作者来说,这一改变也至关重要。 视听版权规范化之路即将开启 互联网内容领域的生态竞争,实际就是数字内容的版权竞争。版权知识的欠缺,让短视频创作者无法正视自己的版权价值,这不仅影响到自己的利益,也会对短视频版权商业化之路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进一步鼓励优质创作者,防止短视频行业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正在逐渐加大。2018年,国家版权局针对抖音、快手在内的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进行了约谈,通过自查、用户举报等方式,下架版权相关音频751个、视频5284个,永久封禁用户达到11203个。 巨大的产业发展机遇得益于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商业生态,版权制度正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指出,版权制度通过平衡和规范创作人、表演者、制作人、发行人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营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促进商业价值在权利人之间公平的流转。 尊重版权,规范运营,成为想继续生存壮大的短视频创作者的必由之路。《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不仅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更是我国视听版权商业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媒体资产托管运营平台 媒体资产托管运营平台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打造的以“媒体资产音视频版权使用权”为交易标的的无形资产权益流转平台。平台以“帧搜索”技术为依托,对音视频碎片化内容进行版权化赋能,涵盖了媒体资产权属方、投资者、应用方、评估机构、推广合作机构等多个生态角色,并同时提供全链条的版权确权、确价、交易、流通及增值服务,以形成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版权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