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列宁等思想家认为,共产党作为工人运动和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物,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中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同样,社会治理现代化也离不开党的引领作用。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党中央与基层的“最后一公里”,起着贯彻中央部署、凝聚基层力量、稳定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基层治理,狠抓党建是关键。
首先,明确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者、协调者作用,在加强基层党支部政治建设的同时,抓好顶层设计,深入老百姓的生活,了解村民所需所想所急所盼,做好基层治理的战略规划,在实践中将党中央关于基层治理相关发展目标落实落细。
其次,改进领导方式,完善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快基层党组织由传统的管理向现代化的治理转变,牢记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把党建与村民的需求结合在一起;吸纳村民的合理诉求,并积极寻求解决路径,吸引思想先进的优秀村民入党,壮大群众基础;充分发扬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民主,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密切与广大村民的沟通与联系,营造“六又”党内政治生态环境局面。
最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严明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使党史学习教育常学常新,做到自省、自责、自查、自改,加强干群“鱼水关系”,赢得群众的信任;通过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干部队伍办实事的能力,增强其与时俱进的意识,有效利用党校、实践教育基地等机构,更新治理方式方法,增强办事底蕴和能力;严格干部考核,创新干部选用办法,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村干部后备储备,使基层治理队伍拥有源源不断的活力和生命力。
探索农村基层治理路径,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系统工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全国广大基层干部、村民长期不懈地探索。农村基层治理是一个涉及多种元素的动态过程,其治理主体均为村民。基于此,应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促进“三治”融合,在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中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
①创新农村自治模式,激发自治内生动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制度,在保障村民基本权益、激发农村内生活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村民自治是实现“三治合一”的核心环节,是我国基层治理的创新形式,是基层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实现村民自治需要汇集村民的智慧和力量,依据村民实际需求,在合法的基础上建立翔实、可操作的自治规则,创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路径。一方面要赋予乡村自治主体一定的活动空间,激发自治内生活力。基层组织是社会治理中上下联动的重要层级,是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发挥作用的基本单位。因此,其要练就“过硬本领”,不断提升在农民中的话语权;建立村委会事务清单,在减负降压的基础上推动村民诉求与政府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村民、村委会、政府间的良性互动。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宗族乡贤、治理精英在自治中的表达权,做政府和村民的“黏合剂”。另一方面,要推动建立农村自治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农村社区打破了原有封闭、单一的治理方式,为社区村民提供了均等化公共服务,实现了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创新,通过治理下沉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
②加强法治普及教育,使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法治通过法律条文条例形式协调各方利益,是农村基层治理的“硬道理”。将法治触角延伸到农村事务的方方面面,能保障自治的有效实施,弥补乡规民约的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因此,建设法治农村至关重要。首先,加强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把法治教育与村民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等媒介,运用案例解读、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村民树立学法的意识,扩大普法覆盖面。其次,建设一支具有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基层干部队伍。基层干部要主动提升自身法治素养,提高带头模范守法自觉性,面对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能用法律知识及时化解,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实现法治装头脑、化行动、落实践。再次,构建农村村庄治安防控体系。广大农村地区要积极落实平安农村建设,加强治安防范安全教育,建立人口全覆盖模式的动态监测网,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提高村民的安全感。最后,加快农村相关领域立法进程。加大基层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力度。同时,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培训、教育体系化建设,培养村民维护法律权威和依法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治理的理念,使懂法守法用法成为共识。通过硬性约束和软性宣传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③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营造向上向善的淳朴民风。中国乃礼仪之邦,历来重视德治的教化作用。农村德治建设要从德法并重的传统中汲取治理智慧,把村规民约与当代社会主义道德相结合,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动农村文化建设,改善农村落后的精神面貌。第一,要树立道德典型,引领村庄风尚。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形成新时代的道德规范;树立榜样,转变村民的落后思维;发挥乡贤以点带面的领头羊作用。第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包括居住条件、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活。实现人居环境整治与文化建设双管齐下,建设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和文化生活日益多元的新农村、新社区。第三,形成具有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文化建设并不是整齐划一,而是要在博采众长中传承文化底蕴。人是文化建设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要充分发挥广大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和主动参与性,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基层农村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规民约,倡导以和为贵、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和优良家风,形成满足社区发展需要的特色文化,增强村民对社区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