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历史逻辑可知,5G时代文化资源数字化是生产力与社会形态发展的必然历史进程。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理论逻辑是:数字技术推动了要素分配体系新变革。生产与消费之间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印证了文化数据资源供给侧与文化产业数字消费需求侧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有效连接文化的生产和消费,需要充分发挥中国所独具的大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超级消费大市场的双重优势。5G时代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进路是:架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推动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构建广电5G互联网枢纽,重构家庭电视物联网枢纽;培育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力,构建文化产业数字生态。该文对5G时代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的讨论,为5G时代广西文化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探讨的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实践进路为促进广西文化产业转型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2],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2019年中国5G商用落地,2020年新基建加速,新冠肺炎疫情催生了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培育出“网络体验+消费”新模式。数字文化消费升级,为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中国超大规模的市场和消费潜力,为5G时代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提供了强大的内需消费能力;中国5G网络、量子科技、算法创新、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应用以及超级社交媒体平台的传播能力,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平台支持以及蓬勃的内生动力。因此,要充分发挥消费的引领作用,助力文化产业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数字化“双升级”,为5G时代的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探索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新路。
早期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相关研究兴起于欧美的一些国家。“文化产业”由欧洲法兰克福学派首先提出,后来伯明翰学派对其进行了矫正和补充。学者们随着时代与科技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理论,如:马克·波斯特(MarkPoster)的“第二媒介时代”论[3],丹·希勒(DanSchiller)的“数字资本主义”论[4],曼纽尔·卡斯特尔(ManuelCastells)的“网络社 会”理论[5],约翰·希利·布朗(JohnSeelBrown)和保罗·杜奎德(PaulDuguid)的“信息的社会层面”论[6],克里斯·安德森(ChrisAnderson)的“长尾理论”[7],保罗·莱文森(PaulLevinson)的“软利器”[8]和“新新媒介”论[9],维克托·迈尔-舍恩伯 格(ViktorMayer-Schönberger)和肯尼恩·库克耶(KennethCukier)的“大数据时代社会论”[10]等。这些理论主要立足于当代西方社会现实。
国内关于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5个方面:一是关于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传承与传播的研究。近10年发文量呈稳步上升趋势,共有1000多篇,其中非遗数字化研究占50%,集中在数字化采集、记录、保存、保护、展示、传播、数字文博、数据库等方面[11-12]。同时,关于古村落、古建筑等数字化的研究也日趋增多[13]。二是关于5G网络等数字技术推动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研究。5G技术引发文化产业的技术创新、生产消费、商业模式、产业融合、产业结构与产业组织变革,促进大众化和市场化进程、文化资源与网络要素融合、平台与技术跨界运作,提升了数字创意产业链价值等[14-15]。三是从社会文化学视角研究5G网络给社会文化生活发展带来的影响[16-17]。四是在数字文化产业治理、安全、价值观、意识形态、人民性、“软实力”等方面展开研究[18-19]。五是关于数字网络技术推动文化产业向网络消费文化产业转型的研究。其中很多研究专注于探讨算力、算法如何提升消费文化的精准供给[20-23]。
上述研究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相关理论基础和方法借鉴。本研究尝试在探讨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基础上,探寻5G时代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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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历史逻辑
中国文化产业已经历10多年的数字化转型,实现了文化产业供给侧和需求侧改革的重大突破,数字文化产业部分领域已经实现了全球领跑,如短视频、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产生了抖音等不少头部互联网企业。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是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结果,是文化产业领域大规模运用计算机、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国历来重视文化产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对文化产业数字化加以引导和规划。如:国家在21世纪初对老唱片、磁带、纪录片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修复和处理;对全国文化、美术藏品等开展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并进行系列文化资源数字化工程、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工程;各文化生产机构单位进行文化生产数字化、文化传播数字化改造工程,开展各种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各部门(文化和旅游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大力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等。文化资源数字化是生产力与社会形态发展的必然历史进程,文化资源数字化将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运行体系建设的伟大飞跃。从发展进程看,中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历史进程是:从初级阶段的文化资源数字化到中级阶段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再到高级阶段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运行。
(一)全国性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
中国高度重视对种类丰富、数量庞大、价值突出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及各文化单位所生产和存储的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分类整理,极力推进文化资源的社会共享和深度发掘利用,大力支持文化资源数据库和平台建设。
一是全国性文化资源数据普查(2012—2016年)。2012年至2016年国务院统一部署对可移动文物开展中央、省、地市、区县和收藏单位五级审核的普查,共投入经费12.45亿元,后建成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登录文物照片5000万张,数据总量超过140TB[24]。这一工程的完成标志着全国文物大数据体系基本建成。2013年国家开展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截至2018年8月,藏品数量529392件,图片781023幅,数据总量达10.6TB[25]。2014年又开展了全国古籍普查。2016年建成“中华古籍资源库”“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本数据库”,陆续发布古籍资源3.3万部(件)。截至2019年底,全国在线发布古籍数字资源累计已超过7.2万部(件)[26]。1979年国家启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撰,历时30年,终于在2009年10月全部出版,全书450册,4.5亿字,共298部省卷[27]。后在此基础上建设“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基础资源数据库”。
二是文化生产数据库。全国各地各大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电影制片厂、电视剧制片公司、广播电 台、电视台等大多建设了自己的媒体数据资料库。
三是各政府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数据库。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数据库、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据库等,以及各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等的文化数据资源库。
四是民间的文化数据库。1984年钱锺书倡导中国古籍电子数据化。30多年过去了,“中国古典数字工程”收集的文献跨越6500年,近20亿字;理查德·西尔斯建立的古汉字数据库及汉字字源网,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公开汉字字源数据库之一,汇集近10万古代中文字形,6552个字源分析,31876个甲骨文,24223个金文,49000多个篆文。
经过长期的积累,中国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已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就。这些数据库和一般意义上的数据集合有本质区别,前者是生产要素,是供给侧要素。
(二)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工程
中国在10年前开始布局文化产业数字化改革。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工程”,对国家级文化实体采取财政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从2011年到2014年的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4年间,中央财政先后拨款3100万元,扶持中国唱片总公司对老唱片、磁带进行数字化修复和处理,囊括20世纪20年代到90年代的13万张唱片和磁带,总共耗资1.11亿元,其中企业自筹8000万元[28]。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扶持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对胶片进行数字化转化[29]。
二是从2013年到2019年的文化生产数字化进程。7年间,新闻出版业有301个数字化转型升级 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先后投入20多亿元,带动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资金约48亿元,2013、2014、2015年分别支持新闻出版业的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库建设、行业级平台建设[28]。
三是从2012年到2019年的文化传播数字化进程。2012年北京歌华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平台“电视图书馆”试验获中央财政支持。2017年中央财政将该试验作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在9省市进 行推广。2011年至2015年,国家支持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减免税收近80个亿[28]。2013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75亿元,支持项目超过4000个;2012年至2019年,中央和地方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金额超过600亿元[29]。
四是2020年开始实施国家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2019年6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文化大数据服务体系”[29];同年8月,科技部等六部门提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30]。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动公共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2],宣告国家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正式开始实施。
(三)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2020年5月,中宣部文改办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八大任务,简称“三库”“两体验”“一专网”“一云平台”“一生产线”。“三库”即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建设、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建设、中华文化素材库建设,这些数据要素作为文化产业的生产要素是体系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在以5G为代表的网络信息数字技术的参与下,推动数字文化要素与科技的融合,文化大数据体系能有效联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提供作为生产要素的文化大数据资源。通过算法和算力精准有效地连接消费端,跨界发展拓展市场,催生一系列文化新形态、新业态。“两体验”即文化体验园建设、文化体验馆建设。“一专网”指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即依托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设施,构建从数据采集、存储到数据标注、关联再到数据解构和重构全链条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31],将中国广电网络塑造为“数字文化传播网”。“一平台”指国家文化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即以作为国家文化专网的国家广电网络为依托,为全国各类文化资源库、公共文化机构、生产单位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产业数字内容,提供确权、评估、交易、检索、分发等服务。“一生产线”指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建设。
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由供给端(文化数据资源)、生产端(文化主体)、需求端(消费端)和云端(国家 文化专网、云服务平台等)组成。供给端、生产端、需求端通过云端互联实现数据和业务互通。文化数据资源供给即中国文化素材数据资源供给,主要从上述的文化资源数据库和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工程中“萃取”。生产端的各文化主体将中国文化素材数据资源创造性开发和创新性发展成文化体验产品,如建设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等。生产端的生产主体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文化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需求端是人们对文化产品、文化内容的消费需求。5G时代文化产业以网络数字化消费方式打通了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信息互动渠道,使文化产品、文化消费内容的定制成为可能,进而实现文化生产和消费的精准对接。云端是负责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运转的文化数据枢纽,国家文化专网、云服务平台等连接文化供给端、生产端和需求端,可实现文化展示和文化交易网络化,实现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的互通,进而实现文化资源、文化生产与消费的高效循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架构将全面实现文化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应用等的高质量发展。
总之,中国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转型升级体现了新时代一种新事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个脚印的发展历程。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生产与消费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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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理论逻辑
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理论逻辑是:数字技术推动文化数据要素的生产和消费体系新变革,即数字技术推动文化数据要素在文化产业中的生产、传播、消费体系的新变革,与其他生产要素融合,共同创造价值,参与价值分配,提高配置效率。从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来看,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与消费对立统一的辩证逻辑。马克思认为,生产与消费充当彼此的媒介,“生产媒介着消费”,“消费也媒介着生产”[32]。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存在着相互媒介运动,消费与生产相对应,消费力水平与生产力也相对应。生产力水平决定消费力水平,消费力水平反过来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33],“特别是通过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升级,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经济的发展”[33]。社会的生产与消费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与消费,也包括文化的生产与消费,具体体现在对文化数据资源供给侧和文化产业数字消费需求侧的管理上。对文化产业发展来说,国家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工程、各种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等积累了海量的文化大数据。这些文化大数据既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供给侧资源,也是文化生产的基础要素。这些文化大数据在数字经济时代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内容要素,需要进行分类开放开发。加强文化供给侧大数据的开放开发,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将供给端和消费端联系起来,加强文化资源供给侧管理和文化产品需求侧管理,可以加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既是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革命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文化数据要素参与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消费转型升级的必然结果,更是社会经济、文化数字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以5G网络、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全面赋能文化产业,成为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革命的重要引擎和增长新动力。数字技术全面赋能文化产业,一是指通过数字技术在文化元素的摄取、生成、存储和处理过程中进行文化资源数字化;二是指通过数字技术在文化表达方式的融合和展示过程中进行文化数字化应用;三是指通过数字技术在国家文化产业的生产、传播和消费过程中实现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34],“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大数据发展和应用”[34]。数字技术引发了文化产业系统性、全局性的数字化变革,使文化数据要素参与文化产业的生产和分配,重构文化产业的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生态链、消费链、价值链、分配链,催生文化消费新业态,促进文化产业结构数字化转型、消费需求数字化升级,培育了文化消费新的增长极。
(一)数字技术推动文化产业生产体系再造升级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2]文化供给侧大数据提供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所急需的高质量文化数据要素,解决了文化供给侧的结构性问题。“因为供给侧的大数据是可以作为生产要素进入文化生产过程的”[35],“应以建设文化大数据体系为路径,撬动文化生产体系再造”[35]。
首先,数字技术推动文化数据要素作为生产要素进入文化生产过程。数字技术使文化供给侧的数据要素作为生产要素进入文化产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不仅改变了要素市场和要素配置,更使生产要素作为分配要素参与价值分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36]。文化数据要素是中华文化基因的一大富矿,其参与文化产业价值分配的文化生产要素主要来自4个方面:一是国家历年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工程、文化资源数据库、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等,如2013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37]后,国家全面开展的全国性文化资源、美术馆藏品等普查活动,积累了大量的文化素材和数据资源;二是各地公共文化机构和文博机构;三是各大文化生产机构,如广播电视台、新闻出版单位等;四是各高等教育机构和科研院所。这些文化数据资源是文化产业的基础性资源,其借助数字技术进入文化生产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文化生产的生产组织形式,借助数字平台实现生产要素的价值分配,如通过网络文学的阅读量、数字音乐下载量等量化方式,根据其在价值链中的作用获得相应报酬,撬动文化产业体系数字化再造。
其次,数字技术推动文化资源的产业数字化进程。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的“三库”建设中文化大数据的元数据要素资源是文化生产的源头。文化资源的产业数字化开发包括2个方面:一是文化遗产类(含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元数据的开发资金由国家各级财政预算支持;二是文化产品类,其元数据开发通过市场化、产业化解决。元数据的开发过程,是分散化的采集、加工、存储、数据利用的过程。文化元数据的供给,实现了供给端文化资源产业数字化,在文化生产源头供给上实现了数字化升级,解决了文化“数据孤岛”等问题,推动文化数据要素资源的市场化进程,形成文化产业资源数字化。
最后,文化大数据云服务平台推动数字文化生态发展。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中,文化大数据云服务平台的顶层设计是关键。文化大数据云服务平台所具有的数字化存储、展示和交易功能,是推动文化数字化生态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作用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数据可溯源,实行闭环运行,能保证数据安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文化数据是国家财富,国家文化专网能有效防范国家文化数据被盗取。二是数字文化资源是数字化文化生态的基础。国家各级各类文化部门遵照国家统一的标准格式规范对文化资源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积累丰富的数字文化资源。三是文化大数据云服务平台推动数字文化生态发展。文化数据元检索便捷化、数据可视化、呈现立体化,为数据持有者、开发者和采购者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
(二)数字技术实现文化产业供给-需求端精准对接
文化需求侧即文化消费需求端。文化需求侧大数据是在文化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如电影的观影人次和票房,电视剧、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的收视率,网站文章的浏览量,抖音、快手等平台上短视频的点击量等。当前人们谈论的文化大数据,多指文化消费端即需求侧产生的数据。文化需求侧管理注重短期调控,注重以国家短期宏观政策为工具,激发潜在的投资需求,挖掘消费潜力,形成扩大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大数据、算法等数字技术实现了文化产品供给与消费需求的精准对接。
网络数字技术使文化内容生产的门槛降低,催生了新的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产业群体以及数字文化消费群体,使文化内容的生产者由过去的专业人员扩大到普通大众。大众既是文化的消费者也是文化的创造者。同时,数字技术改变了文化产业的市场结构,创新了文化产业的市场盈利模式。大型文化企业如文化产业集团,发挥规模与产能优势,借助智能算法、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需求多样化和生产成本高的矛盾,大批量生产满足大众个性化需求的文化内容产品。
市场主体和网络平台通过数字技术对消费主体的文化消费需求和内容进行精准分析和识别,针对不同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精准定制、精准定位、精准推送,实现文化消费的个性化服务和体验。数字技术不仅改变了文化产业的市场结构,还通过建立网络付费平台,创新文化产业市场盈利模式,构建起平台与用户需求的有效链接,进而形成数字化商业模式,实现文化产品的消费价值和生产消费全链条运行,构建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全新生态系统,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的生产发展与消费升级相互促进循环发展。
(三)数字技术创造新型文化消费领域
以5G网络信息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推动了中国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数字技术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升级,创造了文化云消费、数字文物消费、网络视频、直播等个性化、定制化新型文化消费领域。
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文化消费实现消费数字化转型,加快了“文化产业网络化、消费文化数字化”进程[38]。博物馆、景区、剧团等的“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是采用5G网络和数字技术,催生了云展览、云旅 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促进相关文化产业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高质量发展。中国创造的新型数字文化消费,如抖音、快手、优酷等快速发展成头部互联网企业,为全球数字文化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中国大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超级消费大市场,是中国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两大优势。“三库”建设所汇集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是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的根基,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源源不断的优秀素材。“数字敦煌”“数字故宫”等数字化转型实践案例运用数字技术对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将文物进行数字化再现,创新博物馆展陈,实现动静结合、虚实结合的数字化沉浸式消费体验的成功案例。2020年成功举办的“非遗”购物节上直播带货的成交量印证了中国超级消费大市场的消费潜力,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消费。江小涓认为,“数字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创新与发展的文化产业”[39]。5G时代的数字技术推动数字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数字化消费成为新时代文化消费的主要方式,网络文学、数字音乐、广播电台、电影和电视剧后期制作、网络直播等文化业态,已基本实现数字化生产,其产品也大多实现数字化传播和数字化消费。
总之,实现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数字技术是关键。要立足中国消费群体及消费潜力优势,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运用数字技术,大力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构建文化产业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文化供给侧与消费侧的动态平衡,实现生产与消费之间的高层次协调统一和良性循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消费需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生产与消费对立统一的科学规律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实践相结合后得出的文化产业数字转型的理论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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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时代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实践进路
中国以5G网络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以5G网络为代表的文旅新基建的推进,使得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加速。”[40]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作为文化新基建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在源头上为传统文化企业提供高质量、数量丰富的数据资源,助力传统文化企业实现数智化升级”[41]。5G时代要实现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必须发挥中国所独具的大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超级消费大市场的双重优势,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构建广电5G互联网枢纽,重构家庭电视物联网枢纽,培育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力,构建文化产业数字生态。
(一)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为契机,推动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
2019年8月,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分门别类标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政企互通、事企互联、数据共享、安全可信的文化大数据体系”[30]。在2019年12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中也提到,“国家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分类采集梳理文化遗产数据,标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建设文化大数据服务体系”[42]。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所提出的八大任务,涉及了文化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传输、应用和开放等环节。
文化数据要素是推动新时代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引擎。数字文化产业最核心的资源就是文化数据要素,即文化生产要素。与传统的生产要素相比,文化数据要素打破了时空、地域等的限制,对产业发展具有倍增效应。
如何激活聚集的大量文化数据资源,实现其数据要素价值,为人民群众创造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数字文化消费品,重要的路径就是推动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
文化数据要素要成为文化数据资产,形成文化数据资产产业链,就应依托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云端服务平台,建立文化数据资产的管理、交易、服务的产业生态,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切入。首先,对文化数据资产进行确权,这是解决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基础。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文化数据资源归属不同的主体,有的属于国家政府部门,有的属于文化机构如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群艺馆,有的属于企业主体等。其次,建立法律政策和配套的制度体系,明确文化数据要素的权益分配,主要包括文化数据要素所产生的收益分配、市场主体利润、个人隐私保护以及数据安全等。最后,文化数据要素的安全是文化数据库运行及文化数据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无论是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还是新型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发展,都离不开以5G为代表的网络数字化技术的深度融合。文化数据要素市场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文化数据的实时传输与处理,极大地提升了运行效率,促进文化消费的精准营销以及文化个性化定制,不断激发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进而引起文化产业生产模式、组织形态和价值分配的数字化变革,培育数字化生态链、加速数字化创新链、赋能数字化供应链、提升数字化价值链、重整数字化产业链、延伸数字化消费链[43],从而实现文化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构建广电5G互联网枢纽,重构家庭电视物联网枢纽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第四家5G网络运营商,也是世界上唯一一家使用700MHz建设5G网络的广播电视运营商。国家文化专网依托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承担起互联网接入服务,昭示广电网络必将成为互联网的新伙伴———广电互联网,通过文化专网的智能化网络节点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云平台连接,构建起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云平台生态服务系统———广电物联网。
广电网络不仅仅是广播电视节目的传送商,更是电视互联网和物联网的网络供应商,承担着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国家文化专网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建设的两大重任。首先,作为国家文化专网,广电网络有独特的天然优势,拥有众多的文化机构用户,文化数据要素具有高级别的安全技术等级保护,具有互联网所不具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优势。同时,广电网络将承担公共文化机构、文化生产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的文化数据资源的上传及下载这些机构所需的文化数据资源要素的任务。其次,其还承担国家文化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建设的重任。国家文化大数据建设,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闭环运行”[34]原则,存储国家及各省市区的大量文化数据资源,运用现代先进的数字技术,以中国广电网络为依托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中枢系统及各分平台,进而构建广电5G互联网枢纽。
全国的广电网络家庭用户自2016年第四季度首次出现负增长以来,用户流失现象依然存在。究其根源在于广电网络所提供的文化内容缺乏独家性或独特性。要改变这种情况,广电网络需要备足独家内容,而文化供给侧大数据的大量文化数据资源就是这独家内容。
广电网络最基本的任务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对家庭而言主要是看电视。5G网络数字化技术的支持,可以让用户从看电视转变为用电视,电视终端要转变为家庭电视物联网枢纽。广电网络运营商与互联网运营商的根本差异在于,前者是国家文化专网,拥有无可替代的国家各类各级文化大数据库,与众多的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因此,广电网络更加需要注重跨部门跨机构集成与整合文化资源与内容、产品与服务,进而成为家庭电视物联网枢纽。
从广电互联网发展为广电物联网,广电网络除传输广播节目节目外,还将成为文化传播主渠道,成为文化市场主体、文化机构挖掘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的聚合地;电视机将成为一个集成终端,除看电视节目外,更多的是获取数字文化产品,通过广电5G网络连接数字化赋能电视机功能:一是文化事业云终端。通过5G广电网络连接国家各级各类文化公共服务机构,如通过图书馆阅读电子图书,通过美术馆观看4K、8K美术藏品,通过VR、AR欣赏藏品等。二是文化消费云终端,如非遗产品的订购、书刊订阅、家庭影院订购电影电视欣赏……将文化生产机构和文化消费者直接连接。三是文化创意产业云平台。通过电视检索、查询云端平台供给侧的文化大数据,如各种文化数据库等,对文化数据要素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通过广电网络上传至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云服务平台进行交易。
(三)培育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力,构建文化产业数字生态
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是第一次全局性、系统性地部署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标志着中国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迈入数字化新阶段:以5G网络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为基础性技术支撑、以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为关键,以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数字化应用激活文化生产力。
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重在重构与5G网络数字化新技术相适应的文化生产体系,培育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力,构建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数字化生态。一是联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文化数据资源。如历年普查的文化资源基本掌握在各级各政府部门所属的文化机构,大多数处于沉睡状态,因此要将这些文化数据要素资源通过现代数字技术处理转化为文化市场主体的生产要素,推动文化数据资源市场化,释放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力,贯通事业与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进程,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二是打破文化数据要素孤岛。文化是个大概念,包含文学、艺术、文物文博图书、广播影视等。因此,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要打破按照行政部门分割的格局,通过国家文化专网及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加速释放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力。三是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文化专网建设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效连通各文化机构大量的文化数据要素,连通文化生产和消费,发挥文化数据要素的基础地位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因此要充分释放其要素价值,直接推动文化机构和文化市场主体的数字化转型,培育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力。
因此,以5G为代表的新基建加速了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能有效实现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精准链接,逐步满足消费者不断增加的数字文化消费需求,发掘中国文化消费市场的潜力,这就是我们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构建文化产业内循环与数字文化生态圈的底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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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中国10年前就开始着手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历史进程,进行文化生产、传播、消费数字化实践。2019年提出“建设文化大数据服务体系”,2020年明确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三库”“两体验”“一专网”“一云平台”“一生产线”八大任务,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5G时代文化数据要素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文化生产要素,文化生产要素成为数字文化资产;算法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文化“新流水线”和重要标尺,算法决定文化产业的发展潜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将催生新型的文化业态、文化模式,聚合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和数亿的文化消费者,将培育文化大数据体系生产力,形成新的文化生产力。数字化将助推文化产业转型为数字文化产业、网络消费文化产业,数字技术也将助力构建文化产业的国内大循环,积极融入国际大循环,建立数字文化产业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如今,广西文化产业正行进在跨越发展的路上,该文对5G时代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的讨论,为5G时代广西文化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探讨的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实践进路为促进广西文化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路径。
文章来源:《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